隨著數字化技術和網絡技術的飛速發(fā)展,影視作品在互聯網傳播技術上的限制逐漸消失,互聯網已經成為了影視作品傳播的重要場所。許多網絡經營者看準了互聯網這塊“風水寶地”,未經著作權人授權擅自播放影視作品,引得侵犯信息網絡傳播權的糾紛案件高發(fā)。然而,此類侵權行為或將面臨越來越高的侵權成本。
日前,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對北京天盈九州網絡技術有限公司(下稱北京天盈九州公司)訴上海聚力傳媒技術有限公司(下稱聚力傳媒公司)侵犯作品信息網絡傳播權糾紛案作出二審判決,判令盜播《鳳凰大視野》《鏘鏘三人行》《冷暖人生》等知名電視節(jié)目的聚力傳媒公司賠償經濟損失及為制止侵權行為所支付的合理開支共計170余萬元。與一審判決賠償59萬余元相比,二審結合被控侵權節(jié)目制作時間對其市場價值的影響等因素,對賠償數額進行了大幅調整。
天盈公司獲得獨家授權
據了解,《鳳凰大視野》《鏘鏘三人行》《冷暖人生》等6個電視節(jié)目均由鳳凰衛(wèi)視有限公司(下稱鳳凰衛(wèi)視)策劃、制作,并在鳳凰衛(wèi)視電視臺的固定時段分期播出。這些電視節(jié)目不僅因包括曾子墨、竇文濤、閭丘露薇等名嘴、名記擔綱主持而備受觀眾青睞,而且榮獲不少獎項?!而P凰大視野》曾獲得“2007年中國電視榜-最佳人文節(jié)目”,該節(jié)目之“地球的溫度”和“朝鮮紀行”獲得“2010年最佳國際傳媒獎-人民選擇獎”和“歷史紀錄片評委會高度評價獎”;《冷暖人生》獲得“2009年中國電視榜-最佳人文節(jié)目”等。
在鳳凰衛(wèi)視出具的一份證明中載明,2003年6月,該公司為北京天盈九州公司出具了聲明書,確定北京天盈九州公司有權負責鳳凰衛(wèi)視的Internet業(yè)務及將鳳凰衛(wèi)視節(jié)目內容刊登在鳳凰網站以及其他網站上,北京天盈九州公司為現實唯一獲準經營鳳凰衛(wèi)視節(jié)目的互聯網視頻直播及點播業(yè)務的公司。
二審判決提高賠償額度
2011年6月至7月,北京天盈九州公司發(fā)現PPTV網站能通過搜索關鍵字點播《鳳凰大視野》《鏘鏘三人行》《軍情觀察室》等6個節(jié)目,并前后三次委托公證機關進行了公證。公證書中載明,視頻節(jié)目均由聚力傳媒公司自行上傳至其經營的PPTV網站的服務器中,并免費提供給公眾在線點播觀看。
據北京天盈傳媒公司統計,2007年至2011年間,前后有千余期節(jié)目被聚力傳媒公司擅自上傳并提供點播。為此,北京天盈九州公司將聚力傳媒公司訴至上海市浦東新區(qū)人民法院,要求被告賠償經濟損失277萬余元。
一審法院經審理后判令聚力傳媒公司停止侵權,賠償北京天盈九州公司經濟損失及合理開支59.1萬元。北京天盈九州公司不服,上訴至上海一中院。
上海一中院審理后認為,PPTV網站上存在的涉案侵權節(jié)目高達1181期,每期節(jié)目都是獨立制作,構成獨立的作品,侵權作品數量眾多;同時,聚力傳媒公司的行為又屬于直接侵權,其侵權主觀惡意明顯,侵權情節(jié)嚴重,一審判賠金額如果平攤到每部作品,金額偏低,遂以北京天盈九州公司提交法院的與其他公司就《鏘鏘三人行》節(jié)目合作協議約定節(jié)目使用費為參照,結合被控侵權節(jié)目制作時間對其市場價值的影響等因素,對賠償數額進行了調整,作出上述判決。
提高賠償加大保護力度
對于影視作品著作權人來說,網絡使其影視作品在短時間內得以廣泛傳播的同時,如何確保其分享作品傳播帶來的利益逐漸成為權利人關注的焦點。與此同時,公眾對侵權人承擔的侵權代價過小的聲音也一直存在。
據上海一中院知識產權庭庭長劉軍華介紹,上海一中院自2011年至2013年三年間審結的317件著作權糾紛案件中,涉及信息網絡傳播權的糾紛案件為124件,其中涉及視頻分享網站的有102件,占信息網絡傳播權糾紛案件總數的八成以上。“經分析,這類案件頻發(fā)主要有4個方面的原因,而判賠數額較低導致視頻網站侵權行為屢禁不止就是原因之一。”劉軍華表示。
上海一中院通過分析這些案件,發(fā)現人民法院在確定賠償額時確實不同程度地存在未能針對每個個案的不同,合理確定賠償數額的問題,法定賠償適用上未能全面考慮各種酌情因素;并且從部分視頻分享網站數年來一直作為被告的情況來看,目前的賠償數額尚不能發(fā)揮預防侵權頻發(fā)的功能。“因此,在審理此類案件時,有必要適度提高賠償數額,以確保既能真正填補損害,又能充分發(fā)揮侵權行為法的制裁和指引功能,回應社會要求加大保護力度的呼聲。”劉軍華說到。
懲罰賠償遏制侵權行為
“在審理類似案件時,應注意的不是討論賠償額度高低的問題,而是已有的判決應對此后類似的案例具有指引、約束作用。”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副研究員周林在接受中國知識產權報記者采訪時表示,雖然我國作為大陸法系國家以成文法作為判案依據,但是應當學習德國、日本的做法,在審理案件時注意借鑒前例,通過審理類似案件逐漸形成趨于統一的標準,避免在類似案例中出現賠償額度忽高忽低的情況,同時,還應當保證裁判獨立。
“在知識產權民事訴訟案件中,經濟賠償與一般的民事糾紛當中的補償很難畫上等號。”周林表示,“在大部分知識產權案件判決中,均沒有明確指出或讓當事人知曉法院判決的經濟賠償屬于補償原告的損失還是對被告的懲罰,即指向不明確。”在周林看來,如果僅僅適用一般民事糾紛的“填平”原則,無論補償數額多高,都是在鼓勵侵權,只有懲罰性賠償才具有遏制侵權行為效果,實現知識產權立法鼓勵創(chuàng)作的目的。(記者胡姝陽 通訊員 敖穎婕)